“依据目前的法律条文,只能对正规的医生和医疗机构进行管理。而对于网站和黑中介,则没有执法依据。此外,3000元的罚款,也让人觉得很尴尬。”有执法人员说,违法成本过低,是导致代孕黑市屡禁不绝的原因之一。很多代孕机构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把洽谈地点、代孕妈妈住所、手术室等分开,同时,往往会借助正规的医疗机构开展违规服务,一旦有检查风声就金蝉脱壳。
北京律师肖东平说,从事代孕的行为,与我国传统的社会伦理、道德以及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相违背。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代孕妈妈和委托父母之间签署的合同,或者代孕机构和代孕客户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会因违反现行立法规定以及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2015年4月3日,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2部门成立全国打击代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联合制定了《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除对开展代孕行为的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社会中介机构等进行查处外,还明确要求网站禁止发布代孕服务相关信息,清理和屏蔽网站上有关代孕服务的相关信息等。对开展代孕宣传和服务的互联网络、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进行清理和查处。
而代孕是否应该合法化,一直以来争议不断。
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第35条规定:“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原国家卫计委希望通过此举将代孕上升到法律层面,也被外界视为国家层面将对代孕实行全面管理的标志。
但在对草案的分组审议中,草案第35条引起与会代表激辩。支持者称,委托方和代孕方都处在高风险、无保障的环境中,为防范潜在纠纷禁止代孕,有其道理;反对者则认为,不应剥夺不孕夫妇通过代孕技术获得子女的权利,禁止代孕还会让“失独者”再受打击。
最终,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删除了“禁止代孕”的相关条款。
(来源:法制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