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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律师公会常务监事、前台中市议员洪嘉鸿。(中评社 林谷隆摄) |
中评社台中10月17日电(记者 林谷隆)台中律师公会常务监事、前国民党台中市议员洪嘉鸿接受中评社访问表示,选举选到必须要用“司法手段”来遏止对手的气势,这几乎是选举中最严厉、最锋利的手段,所以在这次高雄市长选战中,民进党用绿委、“总统府”秘书长陈菊告发韩国瑜的网军或网路支持者,一个告发人就可以告数十个网友,当然会造成一种“恐怖的气氛”,但这样是民主倒退的情况,最后反而会有反效果
洪嘉鸿,国民党籍,1959年出生,曾任屏东县、台中市、高雄市地方法院法官、两届台中市议员、国民党台中市议会党团执行长、台中市忠孝国小家长会长等职。现为台中律师公会常务监事,主持泓嘉法律事务所。
洪嘉鸿表示,传统形式是“告诉”,当事人认为自己的名誉受损,就由当事人提出告诉,这是在选举中的司法策略是比较容易理解。现在的情况是由民进党高雄市长候选人陈其迈的总干事,也是多位高雄民进党“立委”要韩国瑜的网军,还有“总统府”秘书长陈菊要告韩国瑜的网路支持者。
洪嘉鸿提到,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无论是绿委、陈菊都不是候选人当事人,所以他们提出刑事手段,法律上这是“告发”,又可以告很多人,所以一个告发人就可以告数十个网路上的网友,当然会造成一种“恐怖的气氛”。
洪嘉鸿说明,无论是可受公评,还是非可受公评之事,只要网友放在网路上发文,就可能会被告,只要被告就要到地检署应讯,或到警察局作笔录,遏止大家上网发文的频率,一定是威吓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