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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政府将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严禁高官退将赴陆长达15年,马英九将首当其冲。(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2月14日电(记者 倪鸿祥)“行政院”2017年7月提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将管制退休高阶将领、退休政务官赴大陆年限从3年延长到15年之久。该草案去年因选举及年金改革惹议,未能在“立法院”完成三读,“立院”15日开议,据传将例优先法案处理。一旦5月20日前通过修法实施,原先列管3年即将解禁的马英九、吴敦义等将首当其冲,无法赴陆访问。
草案明订,曾任“国防、外交”、大陆事务或与“国家安全”相关机关的政务副首长以上人员,中将以上人员,及情报机关首长,这三类人员自退离职起15年之内不可参与大陆政治活动,违反者最重可终身剥夺月退俸或最高处新台币500万元罚锾。初估受影响人数在一千人左右。
马英九2016年520卸任后曾向府方申请赴香港演讲,遭蔡政府驳回,3年的管制期到今年520将解除。马虽然强调目前尚无赴陆访问的规划,但他月前受访时曾表示处理两岸政策达30多年却从未去过大陆,所以真的很想去。现任国民党主席吴敦义也规划520管制期过后赴陆访问。
如果蔡政府这次能成功主导两岸条例修法,马英九很可能成为修法实施后的第一个管制对象,且时间长达15年。国民党“立院”党团将视蔡政府、民进党团的动态,再研拟应对策略。
根据现行两岸条例第9条规定规定,列管的退离职人员赴大陆管制原则3年,管制期届满后,赴陆无须申报。
据“行政院”版草案规定,列管的退离职人员赴陆管制年限最少3年,只能增加不能缩减;涉密程度较高者于管制年限届满后,赴陆前仍应申报,并得要求终身申报。
所谓限制参与的政治活动,包括出席大陆党政军或政治性机关、团体所举办的活动,大陆领导人主持的庆典或活动,活动中也不能有向象征大陆政权的旗、徽、歌等行礼唱颂、妨害台湾这边的尊严等行为。
另外,《“国家机密保护法”》也将配合修法,涉密退离职人员的出境管制期间修改为至少3年;同时为吓阻泄漏“国家机密”也加重刑责处罚,最重可处10年徒刑,并增订预备或阴谋犯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