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15日开始实施,乘客有逃费、占座、列车上进食、推销营销、大声播放视频音乐等不文明行为,将被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
不文明乘车行为,影响的是公共空间里众多同行者,破坏和谐有序的公共秩序。对逃费、占座、列车上进食、大声播放视频音乐等不文明乘车行为说“不”,倡导文明出行,有正向指导意义。就拿地铁“禁食”来说,南京等地推出这一规定时曾引发争议,不少人认为这是小题大做,但随着在地铁车厢吃东西乱扔垃圾“凤爪女”等事件的发生,人们越来越理解幷接受了这一规定。
同时也要看到,公共素养的提高、文明礼仪的养成,关键在“禁止”之后还要“严管”。如果规则得不到刚性维护,禁令往往会沦为一纸空文。比如,“高铁霸座”事件中,现场幷未给予相关人员强硬、有效的处置;“五一”期间不少乘客提前买了火车票可仍然上不了车,就是因为另外一些乘客“买短乘长”的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纠正,导致列车超员。唯有相关部门执法更严格一些、处置更果断一些,“明令禁止”才会升级为“文明守则”。
当然,维护公共空间的秩序和环境,人人有责。要不断加强引导,让大众形成共识,共同营造更加舒适的公共空间、更加和谐的公共秩序。(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杨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