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指出,与此同时,还需不断健全完善相关机制,夯实制度保障,实现“金融活水”对中小微企业的精准滴灌。通过完善“四个机制”,把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落到实处。
一是完善风险分担机制。由于中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对中小微企业开展贷款业务仍然存在“收益较难覆盖风险”的问题。银行业可主动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和地方政府性担保机构,建立健全“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以首贷、转贷、续贷等作为工作重点。同时,积极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开发为中小微企业增信的商业保险和其他增信类创新产品。
二是完善营销管理机制。银行需完善专门针对中小微企业的营销管理机制,根据市场特点,以客户为中心,调整工作方法和制度安排。从战略、理念、机制、科技、员工队伍及企业文化等方面,整体构建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模式,做到产品贴近需求、服务贴近客户、机构贴近市场。一线机构要深耕中小微企业市场,做深做透社区银行营销模式,同时在客户开发、维护方面推行客户群管理和客户分层管理,实现精准获取客户。
三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独立的信贷政策和计划指标,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和内部资金转移价格,完善绩效考核方案,适当降低利润考核权重,并可给予适当的激励措施,确保国家和地方的普惠金融政策更充分地传导到中小微企业。
四是完善包容审慎机制。进一步落实差异化监管的政策,优化中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分类制度,提高中小微企业的不良贷款容忍度。全面落实授信尽职免责的政策,细化尽职免责办法,探索建立宽容失败的相关机制,进一步激发银行业从业人员做好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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