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知情权为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这里所指的真实情况,包括价格、产地,同样包括服务的内容、规格等等。
然而在现实中,厂商在线上或者线下销售时,往往会回避该问题,而不会告知开机广告的相关事项和广告内容,消费者的知情权得不到保障。另外,开机广告无法跳过、一键关闭,同样损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如此明显的侵权行为,之所以发展成了行业潜规则,店大欺客是一个因素。更重要的是,强制开机广告对企业来说,是一块相当大的“肥肉”。比如此前有报道显示,某电视品牌的开机广告,报价达到180万元一天。在价格战如火如荼的市场竞争下,一些品牌也转变了思路:通过压低硬件销售价格吸引消费者,同时从开机广告中寻找利润来源。
经过江苏消保委对几大品牌的整改,广受吐槽的智能电视开机广告乱象,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清理。不过也要看到,相关乱象并非完全清零了。一方面,江苏消保委7月的调查显示,6家电视品牌对“一键关闭”的总体落实情况为71.43%,也就是说还有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另一方面,尽管消保委提请了公益诉讼,还是有品牌电视对整改无动于衷。在此前提下,治理开机广告乱象,显然需要进一步发力,为行业立规。
就在前不久,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发布了《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服务规范》,将于9月正式实施。首部正式的行业规范要求,厂商在销售时,必须告知消费者开机广告的服务内容,不得隐瞒;同时,开机广告不能超过30秒,且要有明确的关闭提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