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已编制完成的《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浙江省在大湾区建设交通方面谋划的重点是,构建“两个三角形”高速、高铁双回路,实现杭州湾经济区“1小时交通圈”。
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浙江省编制发布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制定实施大花园建设行动计划,加快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浙江省实施方案,加强长三角空气、水污染联防联治,持续实施新安江流域跨省补偿机制。
事实上,从“五水共治”到治土治气,浙江在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方面走在前列。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仍然是首要原则。
2016年发布的《浙江省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实施方案》提出,要建立健全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制度,注重生态屏障共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协同打造绿色生态廊道。
近年来,浙江省在长江口海域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长江支线航道水环境治理和水资源保护、长三角空气污染联防联控等方面持续发力。海上“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大力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十百千万治水大行动”,提速建设“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大气重污染企业关停搬迁,加大清洁能源开发力度等。
产业集群 浙商先行
进一步发挥沿江各省市资源禀赋和发展优势,这将在未来不断优化长江经济带的产业布局和发展水平,促进区内产业从中低端向中高端转型。
长江经济带,沿江几百个大中小城市。这条黄金水道串起经济“珍珠链”,嗅觉灵敏的浙商,早已在长江沿岸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