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一带一路”法治交流
23.鼓励“一带一路”参与方、国际和地区组织、社会团体、学术界等开展多元化的法治交流,分享良好做法和最新实践,推进法律制度、法律文化和法律教育领域的合作。
24.支持“一带一路”参与方法律服务业加强相互沟通与交流,通过多种形式推进跨境合作,为政府和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5.鼓励“一带一路”参与方、国际和地区组织、社会团体、研究机构和私营部门共同参与“一带一路”法治人才培养,并积极开展法治能力建设合作。
26.欢迎中国出资实施“‘一带一路’法治合作研修项目”,以支持“一带一路”参与方深入开展法律交流和能力建设。
27.鼓励“一带一路”参与方加强法律信息和实践交流机制建设,探索建立外国法查明在线共享平台和司法案例交流平台等。
28.鼓励“一带一路”参与方积极建设条约数据库,为公众查阅相关国家缔结和参加的双多边条约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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