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2月22日电/据新华社报道,“受伤后连赔偿都没有,我该怎么办?”2020年7月的一天,叶某满面愁容地来到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司法所“法律门诊”进行咨询。原来,不久前叶某乘坐摩的与一辆小汽车相撞,受伤后却没有得到任何赔偿。
正在“坐诊”的律师充分了解情况后,帮助叶某厘清了其中的法律关系,依法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为叶某争取到1万余元赔偿款,一场矛盾纠纷消解于无形。
生了病要去医院看医生,有了法律问题该去哪里“医治”?《法治日报》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北京、江苏、山东、重庆、湖南等地纷纷推出“法律门诊”“法律诊所”等法律服务形式,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律师、法官、公证员等专业法律人士“坐诊”“出诊”,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有效打通了法治惠民“最后一公里”。
创新形式服务群众
沙子口街道司法所所长孙先进介绍说,2020年6月,沙子口街道司法所“法律门诊”首次开门迎“客”,由律师定期“坐诊”为群众排忧解难,至今已接待法律咨询100多人次。
“‘法律门诊’借鉴医院的服务模式和操作流程,以‘广场义诊’‘律师坐诊’‘专家门诊’‘上门巡诊’‘综合会诊’等形式,将优质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满足群众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江苏省常州市司法局局长张加林告诉记者。
据张加林介绍,早在1999年,常州市司法行政机关就在青果巷38号设立“法律诊室”,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2017年6月,常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一楼大厅正式设立“法律门诊”;2018年4月,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华阳村委会与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联合共建“法律诊所”,成为常州首个村级“法律诊所”;2019年6月,又在全市2300多名律师中选拔组建60人的“名优律师团”,在常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法律专家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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