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9月22日电/大华网路报今日专栏文章说,民主顾名思义是“以民为主”,然而在台湾却有以“民主进步”为党名的执政党,完全不把民意当回事,仿佛只要透过选举取得政权后就可为所欲为。最近“法务部”草拟的“科技侦察法”, 明定只要检察官认为有必要,就可以监看、拍照、录音、录影;对与案件无关的人,亦可以“实施调查时,受调查对象或标的以外之人或物将无可避免地涵盖于调查内容,亦得为之”,可谓威胁人权、隐私甚巨!
很难想像过去曾致力于维护台湾人权与自由,甚至上街抗议流血亦在所不惜的民进党,成为执政党后却想要立法监控人民,美其名是为犯罪侦查,但实质上却很难避免沦为打击异己的工具。君不见日前有议员表示发现假的“三倍振兴券”,就被警方以破坏社会秩序为由送检方侦办,获不起诉后“行政院”还要求警方提抗告。若照“科技侦察法”草案通过后还得了,民众岂有言论自由?
前“促转会”副主委将该单位定位为“东厂”,并设法利用司法工具打击异己的发言遭到外流后,使“促转会”的名声跌落谷底。不知“促转会”是否因为怕民众忘记该单位的存在,日前派员前进入政大查封国民党台湾省党部文件,引发违宪的争议。过去强调要尊重校园自治与人民知权的政党,原来都只是取得政权的藉口,达到目的后就如法炮制威权政府的手法,不在乎民意,怎不令人唏嘘!
有道是“权力使人腐化、绝对的权力使人绝对的腐化”,2016年民进党取得全面执政的优势后,通过党产条例及促转条例等,有侵犯人民财产与人权之虞的法律。民进党为了连任,竟然利用在“立法院”的多数席次优势,修订有侵犯人民自由的“国安五法”。不仅如此,为了打击异己,未经“立法院”委员会审查即以径付二读方式,强行通过“反渗透法”,侵犯人民自由之权利。
此外,因立法与司法部门配合行政部门施政,以致未能发挥一般民主政体所具备之三权分立的相互制衡作用。在行政权独大的情况下,行政团队的施政实与威权体制无异。君不见在过去四年多民进党政府执政中,只要“行政院会”通过的法案,在“立法院”可说是无往不利,即使有违宪之虞,大法官会议也会予以护航,也让民进党政府更加肆无忌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