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医疗纠纷案外,邱宝昌还代理过多起坑农害农的假化肥、假种子案。1993年执业以来,他所涉及的消费维权领域包括医疗、汽车、房地产、电信、美容、保险、教育、铁路运输等。
参与多项重要法律制定
“他很专业,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个案操作,都有丰富的经验。”中消协副会长朱剑桥告诉记者。2004年,邱宝昌就担任中消协律师团团长,曾代理了不少中消协内部的消费维权案件,如中消协首例公益诉讼。
2016年,中消协就雷沃重工等四被告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正三轮摩托车案,提起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这个公益诉讼,打下来非常艰难。中消协背后有很多专家、律师为此投入心血,邱宝昌作为代理律师,做出了很大贡献。”中消协投诉部主任陈剑回忆。三年中,双方就涉案核心问题进行了多轮辩论。每一次辩论的背后,需要大量人证、物证的支撑,邱宝昌经常为此工作到凌晨三四点。
2019年,该案在法庭主持下达成调解,中消协的六项诉求均得以实现。这一案件,开创了我国消费公益诉讼“确认之诉”的先河。
在代理具体案件的同时,邱宝昌还参与了大量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
“在案件的判决上,法律条文才是核心,单个案件的胜诉,无法起到全局性的推动作用。他看到了这一点。”陈剑说。这些年来,邱宝昌参与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广告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家用汽车三包等的制定修订,为消费维权“发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