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区构建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发展新模式
一是结合流域生态建设要求,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上游地区应优先建设生态农业发展区;中游地区应优先建设现代化大农业区;下游地区应优先建设精准农业领跑区。二是突出绿色、循环总要求,推进工业化与绿色化协同。长江上游地区应侧重循环经济模式;长江中游地区应侧重产业集群模式;长江下游地区应侧重两化融合模式。三是围绕流域产业和城市空间特征,推进新型城镇化绿色发展。长江上游地区应坚持集约发展与保护,发展紧凑型城市;长江中游地区应提升转型效率与质量,发展田园型城市;长江下游地区应优化城镇规模与布局,实施生态化改造。
统筹完善流域绿色转型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是坚持绿色发展的规划引领。进一步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战略部署,围绕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等重点领域,深化细化分类指导,制定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各类专项规划,构建农业规划发展新格局,拓展工业规划发展新思路,创新城镇规划发展新理念。
二是制定绿色发展的引导政策。围绕新时代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行动指南,完善制定流域产业准入政策,制定特色区域化产业政策,完善投入引导政策和配套支持政策,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三是完善绿色发展的治理体系。结合流域生态保护要求,深入统筹优化农业种植结构,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布局调整;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效率导向,构建绿色发展工业指标体系,推动工业生态治理模式创新;强化城市群发展的分类指导,提高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加强城镇人居环境安全保障。
四是建立绿色发展的推进机制。强化“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职能,建立绿色发展责任机制,健全开发建设监管机制,制定生态转型考核机制,加快完善多元参与、奖罚并重、系统完整的绿色转型发展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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