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雷委员认为,个税法草案对个税“起征点”设立全国统一标准是合适的,但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建议根据不同地区生活水平、抚养赡养水平、居住城市水平制定,并明确路径和条件。
杨震委员建议,国务院制定具体方案时可参考国外比较成熟的做法。如在美国、日本,制定子女教育专项扣除细则不问家庭具体收入,只要有一个子女在教育阶段,就按一个定额进行扣除,如此操作比较简单,也能避免钻空子,希望国务院相关部门能尽快明确专项附加扣除方法。
对于个税税率问题,不少与会人员建议,应伴随改革推进进一步配套优化税率结构。来自基层医院的全国人大代表雷冬竹说,现在一个博士后或院士的收入动辄超过百万,最高税率定得太高不利于留住人才。“专家留不住,病人往北京、上海赶,老百姓看病就难。”
“为纳税人年终报税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或许不久的将来,更多纳税人会习惯在年终进行个税申报。
改革后,现有的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为主的模式将变为平时预扣预缴,年终汇总申报、多退少补的模式。
“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希望税务机关能够为纳税人年终报税提供更便捷的服务。”郑功成委员说,修法的同时,行政机关要配套改革为纳税人提供更有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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