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11月9日电/澳门新华澳报今天发表富权的文章说, “九合一”选举的竞选造势活动正夯,从北到南到处滚滚强。但似乎都是集中在县市长选举,尤其是几个争持激烈的“直辖市”如高雄、台中、台北市,而同时绑在一起进行的十道“公投案”,虽然“中选会”也按例安排电视辩论会等程序,但却似乎是都引发不起人们的多大兴趣,都被县市长选举的声浪所掩没,有点冷清,几乎被人们所忽略甚至是遗忘。由此使人猜想,在十一月二十四日实施“公投绑大选”的“九合一选举”投票当日,会否在客观上形成“拒领公投票”的情景?
在二零零四年首次实施的“公投绑大选”,是争取连任“总统”的陈水扁,在遭遇“连宋配”强大狙击下,为了促高投票权而推动的。但当时囿于发动“公投的公民连署“门槛”甚高,在时间上已经赶不及,因而苦思冥想的陈水扁,在《公民投票法》第十七条的“防御性公投”中找到“巧门”,采用由“行政院”提案的方式,似乎也成功了,果然实现了“公投绑大选”。尽管“公投案”受到当时“公投法”标定的“门槛”过高的限制而被否决,但确实是推高了投票率,加上“两颗子弹”的襄助,陈水扁得以两万多票的“优势”,惊险过关连任。因此,陈水扁在国亲两党联手,连战与宋楚瑜搭配的重大威胁下,仍然能够胜选,“两颗子弹”是第一大“功臣”,第二大“功臣”就是“公投绑大选”。
到二零零八年一月的“立委”选举,民进党因为陈水扁贪腐案发而致选情陷于低迷,曾经尝到“公投绑大选”甜头的民进党,“食过翻寻味”,意图再次以“公投绑大选”,挽救选情,因而预早筹备,以公民连署方式提出“清查党产公投”,国民党也作反制,进行公民连署,发动“反贪腐公投”。这两道“公投案”都以“公投绑大选”方式实施,但都因“门槛”过高而被否决。不过,“反贪腐公投”让本来就士气高涨的国民党支持者,投票意欲更高,因而国民党夺下“立法院”的多数议席,也尝到了“公投绑大选”的甜头。当然,民进党同样也在“公投绑大选”中受惠——如果不是推出“清查党产”的“公投案”,激发早就对国民党凭藉党产吃香喝辣高度不满的低下阶层的投票意欲,其“立委”选情可能更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