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年代,充沛的体能是人民军队能打胜仗的重要基础。
井冈山时期,“红色体育训练”成为适应游击作战需要、提高官兵作战能力的主要手段;抗日战争时期,“边区体育”广泛开展,军事体育训练与全民抗战紧密结合;解放战争时期,“大练兵体育”蓬勃发展,极大提高了官兵体能水平和军事技能。
长途奔袭、快速穿插、分割包抄等战术行动,无不是以过硬体能和顽强意志为前提,红四团“跑完两百四、拿下泸定桥”更是创造了军事史上的行军奇迹,是脚板跑赢了时间。
新中国成立以后,军事体育训练逐步正规化、制度化。1952年,毛主席发出“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伟大号召;1953年,中央军委决定把体育列入军事训练大纲,作为人民解放军正规化训练的一个基本科目。1954年,国防部下达命令,要求各军兵种健全体育机构,团以上单位配备专职体育干部;195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训练总监部设立体育局,颁发《体育教令》;1956年起,全面推行“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1964年,毛泽东号召“所有部队都要学会游泳”,全军部队开展了整团、整营、整连的游泳训练。
1952年至1979年,全军先后举办4次体育运动会,群众性体育练兵热潮持续兴起;1977年,中央军委明确指出“加强军事体育训练,增强体质,培养和锻炼勇敢坚韧精神”;1978年,全军政治工作会议又提出“人人搞体育”的号召;1984年,全军实行“每天正课1小时体育训练制度”;1994年和2006年,先后颁发《军人体育锻炼标准》与《军人体能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