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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评:APP条款频“变脸”,谁给的胆子?
http://www.CRNTT.com   2020-07-11 00:21:57


  中评社北京7月11日电/网评:APP条款频“变脸”,谁给的胆子?

  来源:东方网  作者:余明辉

  “强行将精品课贬值为廉价的‘口水课’”“以系统升级为名,违反购课合同,强行增加有效期”“承诺先消耗赠课,后消耗合同课时,现在反向操作拒不承认”……5月末,张女士将线上教育机构哒哒英语投诉至“聚投诉”平台,累计获得75件联名投诉。截至7月6日,联名解决量仅有3件。条款说变就变,规则说改就改,在各类购物、娱乐、教育等APP盛行的当下,不少消费者被商家单方面擅改规则搞得团团转。如何在新的经济业态下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工人日报7月9日)

  APP服务条款频“变脸”,随意伤害消费者权益,客观而言目前并不鲜见,而最为引人关注的莫过于此前引发关注的爱奇艺超前点播案中,爱奇艺在原有的VIP条款之外增设了“VVIP”条款,引发纠纷和官司,令人遗憾和深思。

  应该说,作为一种便利的现代服务手段,大量手机APP通过制定优惠条款等方式吸引顾客,这本没有错,是经营者的自由权力,也是社会所欢迎,包括监管部门在内对此应予肯定和保护,但是当一些经营者仅仅把优惠条款等当做一种骗人和招客吸引人的忽悠手段,当客户付钱接受其相关服务后,却变脸不认账不履行、少履行相关的优惠或服务承诺,则涉嫌违法,需要说到的说道。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合同法则明确,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电子商务法也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当在其首页显着位置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修改内容应当至少在实施前7日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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