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子草率登山 “伪探险”害死张宁海?
1、天职保护人民 警察牺牲不能归咎学生
本次事件有很大的偶然性,如果警察没有意外死亡,这只是一则普通社会新闻;如果,仅仅是旅友遇难,也许复旦学生的公众形象不至如此不堪,甚至“探险者”还会被比附为当年北大山鹰社殉难的“登山英雄”。然而,公众潜意识里的逻辑没有实现,生生将一道伦理难题摆在大家面前:无事生非、懵懂无知的复旦学生没有死,一个年轻、尽职的警察却死了。其中的微妙之处,激发了全社会的思索。(广东南方网)
确有一种声音,把张宁海的牺牲归咎于18名大学生的“户外冒险”,如果他们不搞“户外冒险”就不会迷路,不迷路就不会求援,不求援当地警方就不会救援,不救援张宁海就不会牺牲。其实张宁海的牺牲只是一个“意外”,上述一系列看似环环紧扣的“前因后果”因不具有“内在的必然性”而难以成立。复旦学生很难预知自己的户外探险会危及他人的生命,他们也不可能拿别人的生命去冒险。指责复旦学生害死警察,纯属无稽之谈。探险无论是否合法,一旦迷路,就有权得到政府救援,这也是政府存在的理由。警察参与救援,是其职责所在,纵有牺牲,也不能责怪被救援者。也有人认为,张宁海为一群不懂得感恩的愣头青牺牲了生命,实在不值得。这样的观点同样有失偏颇。(《北京青年报》)
还有一种说法是这些大学生因为自己的冒险而耗费了那么多公共资源,这对其他公民公平吗?然而“不公平”正是“公共资源”的特性之一它为全体公民而存在,但最终将耗费在哪一位公民身上则是不确定的。(北京《青年时报》)
在这个问题上,张宁海父亲的态度尤其让人肃然起敬:“救人是儿子的职责,不怨大学生。”他不希望复旦学子们因为张宁海的死而产生心理负担。这位英雄父亲的朴素表达,其实传达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理念,即警察等公职人员在从事抢险救援等工作时,不该也不会因对象的高低贵贱差异而采取不同的行为方式。如果有人认为,公安机关在救援的时候应该“看人下菜碟”,那反而是对公安职责的某种亵渎。(浙江在线网)
2、旅行暗伏危险 探险准备工作错漏百出
黄山事件发生后,一度争论的中心点在大学生该不该去探险,该不该去登山。其实,登山并没有错,探险也不是问题,关键是,出发前有没有充足准备,能不能对生命负责。喜爱户外运动的复旦历史系网友“恒迹”在其博客中撰文分析指出,支持去见识大好河山,但那叫“旅行”不是叫“户外”。户外,就要有户外的装备。这次悲剧的主要原因是,这支队伍以旅游的心态参与了户外运动。(广东《新快报》)
看过“黄山事件”的整个经过不难发现,这是一场早已埋下地雷的危险旅行。根据复旦登协事前的活动公告和以往的活动经历,可以发现:组织者知道此行是非常规路线,会逃票,要避免被捉;组织者在招人时是允许新人参加的;组织者是知道天气状况的,而且还希望会如期下雪;组织者自己并没有走过这条线,也没有计划请向导,主要靠GPS和指南针……(上海东方网)
有复旦登协的人说,户外运动是理想主义者,是疯子做的事,没疯的人不懂。“恒迹”反问说,如果你的“理想主义”要别人来埋单,不管是父母还是警察,这样的理想主义,真的值得骄傲么?(四川《华西都市报》)
3、不计后果救援 警察救援队变成敢死队
从公开渠道获得的信息可以看出,复旦登山队在组织、保障上存在不足。但在另一方面,救援队伍也缺乏专业性。深圳山地救援队信息指挥中心主任叶建华指出,缺乏出动之前的安全评估,救援人员的专业性不足也是导致悲剧的原因之一。
首先这次救援的紧急程度为28,属于仅作调查和评估等级,在3个层次的紧急程度中属于最轻的;其次,在理论上此次救援成功率该为100%,因为有准确的坐标。在救援等级上,受困人员情况非常清楚,没有出现伤情,已经通报自己的准确位置并原地休息,也不会有伤亡的隐患。所以救援人员没有必要立马出动,摸黑出行,应等天亮出发,指引被困人员脱困即可。(网易)
“夜不上黄山”是惯例,可“被困者是复旦学生啊!”领导层层重视,“只能是不计代价救援!”12月12日,18名复旦驴友被困黄山未开发区域。在上海方面以政府为主导的急切求助下,黄山展开了一场生死大救援。(四川《成都商报》)
而据媒体报道,复旦学生一行18人通过网络BBS联系组团,到黄山地区进行探险活动,但由于组织者对目的地地貌和天气变化准备不足,缺乏足够设备。探险队唯一的一部GPS定位系统落水后无法使用,导致队伍在深山里迷路,天黑后探险队被困在翡翠谷宿营,相互依偎取暖,其中一名学生通过手机短信向上海亲属求救,其亲属向上海市公安局报警,之后上海和安徽两地联动展开了救援行动。(法国国际广播电台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