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三峡开启后续时代 治理计划出台
1、并非推倒重来 后三峡时代着眼“妥善处理”
《三峡工程后续工作总体规划》2008年被提上日程,今年的5月18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这被称为后三峡时代的来临。(北京《经济参考报》)
尽管三峡工程在防洪、发电、航运、水资源利用等综合效益开始全面发挥,但移民、生态、地质灾害等问题也随之浮出。有外电称,三峡大坝正在对环境、人口和地质构成严重的威胁。从2009年开始,中国可能不得不宣布在2020年之前,将出资1000亿元处理三峡所造成的问题:其中包括水的质量问题,长江上游积累的许多垃圾;还有水库周围的泥石流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140万背井离乡的居民又产生出新的社会问题;最后一个严重的问题便是下游在乾旱季节缺水也愈演愈烈。
针对三峡水电站上述问题,《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可谓是应运而出,中央在解决办法上用的措辞是“妥善处理”。国家地震局地质研究所研究员高建国的评价是,对三峡问题的反思处理,并非要推倒重来。(北京《华夏时报》)
“三峡大坝已经建成,而现行的运行机制是否科学合理,三峡工程在应对极端天气和调配水资源等方面怎样发挥更大作用,才是我们迫切面对的问题。” 河流研究学者、独立地质学家杨勇说。而针对三峡蓄水减少将直接影响三峡工程发电效益的问题时,杨勇认为,长期以来,我国江河开发的主要功能就是为发电服务,在水量调配、水资源合理利用方面并没发挥很大作用。(北京《京华时报》)
2、重定三峡功能 长效安全机制亟待建立
《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对三峡水库功能有了两个新的取向:一是三峡水库是中国重要的淡水资源战略储备库;二是三峡水库是百万移民的安置中心。前者是对三峡工程正当性的再次肯定,后者则是想让三峡工程负担其该负的责任。而这两个取向应当是相辅相成的,要充分发挥三峡水电枢纽的功效,才能有更多的效益,拿出更多的钱来弥补对移民、对环境的欠账。(香港中评网)
在各种极端性气候事件面前,如何有效地协调利益机制,充分发挥三峡应有的积极作用,也是一个不容回避的话题。毕竟,三峡工程的运行管理,关系到多个省份、多个部门的切身利益。因此,应该更多地引入利益制衡机制,以最大程度发挥其外部性,而不仅仅谋求发电等可见的经济收益。
要知道,三峡本身就是一个综合性水利枢纽工程。按照最初的设计,它就兼具防洪、发电、航运、灌溉等多方面的功能,现在可能还要加上生态维护。鉴于各个目标之间,很多时候无法避免内在冲突,因此,在监管和协调机制上,这些角色的代理人,都不应该须臾缺位。(北京《财经》)
3、杜绝企业自肥 “后三峡工程”应由三峡公司负总责
在“后三峡工程”问题上,我们必须确定一个基本的法治原则和责任原则:谁家的孩子谁抱走。后三峡问题,三峡总公司及其母公司必须负总责,必须首先由它们负起各方面的责任,然后,才是由国家来兜底。而不是所有的利益公司化,所有的责任却国家化民众化。
这方面的隐忧不是没有。《小康》杂志曾经报道,自从三峡大坝建起后,坝区的旅游资源和交通道路被长江三峡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垄断经营:参观的游客每人要交105元的门票,公众无偿出钱建成的三峡大坝,成了少数利益团体牟利的“摇钱树”;三峡总公司对三峡专用公路和坝区道路的封闭性管理经营,使得每年多达40余万台的大型货运车辆,被迫实行“水陆水”翻坝转运,使运输时间由陆路行走仅需半小时增加至13小时。100多名学者专家出来呼吁,要求还路于民。而在“后三峡工程”问题上,我们也还没有看见三峡总公司及其母公司在其中的具体责任和义务。而国家审计署刚刚公布的审计报告称,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多计负债2.5亿元,少计利润4588万元,为职工购房垫款超2亿元;在可行性研究不充分的情况下,投资10.68亿元建两座抽水蓄能电站,目前均处停滞状态。企业社会责任未予承担,千方百计自肥已属明显。(北京《青年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