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不可否认,在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问题上,个别媒体有报道不准确的地方,甚至也有极个别媒体从业人员为了吸引眼球,可以混淆概念、故意误导公众的情形。但从整体上来看,绝大部分媒体和媒体从业人员恪尽职守,忠于事实,尊崇科学,为揭露我国食品卫生安全领域的系列问题,立下了汗马功劳。这些功劳,也直接捍卫了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利益,维护了中国的食品安全形象。
作为食品卫生安全问题的主管部门之一,卫生部的态度,一方面是应该积极看到媒体绝大部分时候忠于职守的主流,同时对于极个别媒体和从业人员的不良报道,也应秉承宽容的胸怀。所谓“言者无罪闻者足戒”,应当成为行动的指南而不是口头的花哨之语。
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在于,在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上,卫生部和食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等相关组织一样,都是媒体监督的对象。媒体监督的正确与否,媒体是否存在恶意误导,卫生部可以辩解,但无权认定。即便卫生部认为报道不实,也只能够向媒体投诉,向法院起诉,或者向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投诉。卫生部以高高在上的心态表示要监控媒体,这本身就是极大的错误,甚至就是行政权一种对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的恫吓。
有人说:对于一个社会而言,“媒体太过乾净,社会就不乾净了。”我认为这是很具哲理的话,对于食品卫生安全而言,这个道理同样适用。如果媒体过于乾净,每天只见吹捧文章,那么,食品卫生安全的隐患就在发酵,公众就会在不知不觉中受害。如果媒体经常有警示或者有揭露,即便这种警示或揭露有失实的地方,也能有效地促进食品卫生安全的进步。至于极个别媒体或记者的刻意误导,企业完全有权到法院起诉侵权,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也会依法处理,卫生部作为监督对象,就没必要操这个心了。(时间:6月17日 来源:经济观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