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者,将“发言”误读为信息资源的赐予,不懂得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因此才出现一些“怪现象”,譬如在重大伤亡现场不首先发布人员的伤亡、而是夸夸其谈救援人员的英勇行为,要么照本宣科、以不变应万变,根本不理会公众的关切点;二者,中国舆论成熟与开放的步伐快过了发言人制度,加之某些职能部门本身就公信力孱弱,结果“发言人”就是出头的那只“怪鸟”,每次“发布会”也成了“救火会”,但因为其所掌控的信息有限,又缺乏一定的媒体素养和沟通经验,难免动辄得咎、甚至火上浇油。
事实上,在欧美国家的政治体制中,政府新闻发言人往往被允许列席最高级别的决策会议,对相关信息和决策过程有着清晰和准确的把握——换言之,“发言人”不仅是一个官位,更是塑造公信的“营销部门”。
王勇平走了,走得不清不楚。这对中国的新闻发言人制度来说,似乎没有任何裨益可言:因为这既不能算摆上台面的“究责”,也不能说是相关制度的一次刮骨疗伤。8月3日,中央印发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强调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有舆论认为“2011年将成为中国政府新闻制度建设的重要拐点”。然而,王勇平先生的离场,似乎寓意繁杂,而政府新闻制度的转身,显然还在面纱背后纠结。(时间:8月18日 来源:青年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