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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率先探索数据立法,背后有哪些考量?
http://www.CRNTT.com   2021-06-09 18:38:55


 
  立法还细化了公共数据的开放方式,即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依托城市大数据中心建设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在该平台中提供数据下载、应用程序接口、安全可信的数据综合开发利用环境等多种开放方式,统一向社会开放公共数据。

  ★亮点四:重罚个人数据侵权行为

  当前,由于缺乏有效的惩处手段,个人数据侵权行为在商业利益的驱使下屡禁不止。《条例(征求意见稿)》加大对违规处理个人数据或者处理个人数据未采取必要安全保护措施的行为的处罚力度,规定由市网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幷按照每处理一个自然人的个人数据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专家表示,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看似个小数额,但是如果企业是批量违法处理个人数据,可能就会是一个数以亿计的巨额罚单,体现了此次立法对于个人数据侵权行为的严惩重罚。

  ★亮点五:大数据“杀熟”五万元起罚

  经常使用某个APP,却发现自己下单购物或者预订酒店机票的价格比“新手”贵。针对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网络平台利用大数据“杀熟”问题,《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市场主体不得通过数据分析,无正当理由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实施差别待遇。违法上述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幷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幷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千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百分之五以下罚款,幷可以给予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关闭等处罚。(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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