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若景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需承担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
对于这类事故,景区该承担何种责任?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表示,如果最终调查结果能够确认系景区的原因造成了相应事故发生,则景区需要承担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构成犯罪,幷达到了相应的立案标准,那么应当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林小明律师告诉记者,根据上述规定,若景区未尽到应当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由此造成游客人身或财产损失,那么景区就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侵权责任,根据相应的侵权赔偿标准进行赔付。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分析,作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应保障相关场地的基本安全,如设立警示牌、保证地面不湿滑、进行必要的安全提示、安全培训、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设备等,否则造成他人损害,必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来源:成都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