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1日起,上海的摊贩可在夜市合法摆摊,留住城市烟火气,这是记者从9月22日召开的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获悉的信息。此次表决通过的新修订《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除去“路边摊”的内容,还包含了户外店招不必千篇一律,“第三卫生间”成公厕标配等内容,以此更好展现城市治理水平,为优化市容环境提供法治基础。
作为一个城市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必然会涉及很多方面,而最引人关注的,还是对于“设摊经营”的规定。按照新修订的《条例》规定,设摊经营者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等公共场所兜售物品,与此同时,明确区政府、乡镇政府可以划定一定公共区域用于从事设摊经营、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等经营活动,这既展现出城市蓬勃活力,又给予设摊经营者必要的约束和规范。
换句话说,只要设摊经营者满足了政府有关方面设定的必要条件,取得了相关资质,那么就可以设摊经营。相比于原来一刀切式的全面禁止,这无疑是一种很大的进步,而从这种城市管理举措的调整中获益的,既有小商小贩,也有普通市民,同时还有整个城市。我们完全可以说,通过政策调整松绑的是路边摊,但是解放的却是久违的人间烟火气。
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路边摊贩熙熙攘攘,吆喝叫卖声此起彼伏,这是很多人都向往的市井生活,也是大家认为城市生活应该有的样子。但是不得不说,这样的场景在国内多数城市都已经难得一见了,而且越是一二线城市,城市的管理越严格,留给路边摊贩的生存空间和余地也就越逼仄。于是我们有了高楼大厦,有了宽阔的马路,有了宽大的广场,但是却总觉得少了一点烟火气。
实践早已表明,城市管理就要追求精细化、人性化,不能一刀切,不能过于粗放,对城市路边摊从原来的全面禁止,到现在的有条件开放,体现出的正是城市管理的的精细化和人性化。上海市作为国内一线城市,通过修改地方法规条例的方式为路边摊松绑,无疑是开了一个好头。(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苑广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