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2020年4月10日刊发的文章《供销合作系统反腐透视》所描述,该系统暴露出的一些违纪违法问题,或与其集体所有制的制度和监管漏洞、制衡失灵不无关联。
该文章提到,供销合作社的集体合作经济组织性质,决定了其资产系集体所有而非国有。在一些地方,当地国资委对其没有资金监管的法定职责,仅负责其党的关系和领导干部管理,上级监督缺乏着力点。
许建明称,一些供销社自成立之初,就在当时的城乡结合部,以低价甚至零地价获得了大量的商业土地,而这些土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土地价值暴涨,如今成为了该系统的重要资产,可以用来租赁,获得大量租金;与此同时,一些供销社这些年,以集体所有制的名义,扩大公有制资产,进入原来民营经济为主的经济领域,获得了民营企业难以比拟的,比如贷款、土地、产业发展等倾斜性特惠,就产生了许多权钱“合作”的机会。(来源:第一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