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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爱诗与中评社记者合影(中评社 杨天摄) |
香港回归16年,《基本法》保障了香港的人权和法治。对于,《基本法》是否还有待完善之处?梁爱诗认为,《基本法》是宪法性质的文件,是不能轻易修改的。同时,《基本法》作为框架性文件,和本地的普通法和条例结合组成香港的法律制度。普通法比较灵活,可以按照发展出现新情况调整。如果想跟上时代,《基本法》可以不动,用立法的方式顺应社会的发展。有些情况也不需要修改法律,而是通过案例建立起先例。
她表示,法院对《基本法》的不同条文已经有了不同的案例解释,人大常委会也做出了四次法律解释。所以《基本法》内容是很丰富的。梁爱诗强调,《基本法》是稳定、静态的,和灵活的普通法结合起来,既可以有一定的基础,也可以往前发展,与时并进。
“所以我觉得这个基础是很好的,问题是我们怎么样更好的将《基本法》的理念和条文落实得更加顺利。”她说,“这不是《基本法》有问题,而是认识和执行的问题。”
香港人很幸运 呼吁更多正面声音
梁爱诗表示,一个社会发展比较快的话,就总会有各种矛盾,这些矛盾不是一天两天就能解决的。比如,贫富悬殊等问题都需要关注。
“从民主发展来讲,我们的资历还是比较浅。大家希望能够参与社会的事务,有些时候心比较急。而且社会现在比较两极化,对别人的意见不够包容。”她说。
她表示,一个民主的社会,不单是选举的方式,还是一种文明,人们能否包容少数声音,让他们也有表达的机会,大家达成妥协,协商去解决问题。“如果大家坚持自己的意见,很多事情上就很难有个解决。”她说。
香港1985年才开始部份立法局选举,1991年开始一部份议员分区直选,1997年6月还有一部份是议员的委任,1997年7月1日开始,香港才有了全面选举的立法会议员。梁爱诗表示,香港民主经验比较浅,而十几年来,香港的政治变化很大。香港未来的趋势是不断前进的,而过程中有不尽乎理想的结果都是正常的。
“所以这种情况下大家需要更多的包容,更积极地参与社会的事务。”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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