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一名党员,丧失信仰,精神上就缺钙了,患上了软骨病,必然也会患得患失,对组织不够忠诚。没了政治定力,人的精、气、神就没了,错误的东西不断扩大,像癌细胞一样最后吞噬了自己,最终必然受到纪律和法律的惩处!”陈兴写道。
大肆敛财,把权力当作商品
刚提任尤溪县公安局政委岗位时,陈兴对自己要求还是严格的,但这样的状态没有保持多久,各种各样的朋友便纷沓而来,把他当作“资源”来开发。
此后几年,陈兴为违规与他人投资县域外的房地产200万元并获利132万元,却均未如实向组织报告。此外,2015年8月,陈兴以其妹妹名义开设账户进行股票交易。2016年1月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时,他并未如实报告开设账户持有股票的情况。
陈兴把权力当作私有财产,把权力当作商品,权力寻租,办事收钱,在工程项目发包、矿山管理、酒店经营、查办案件等方面大搞权钱交易,大肆收受贿赂。“按比例”收息是其典型的敛财手法。如果谁想获得涉及当地公安的业务,就得找陈兴借款再进行投资,并按比例给他付息“分红”。
这“按比例”是多少呢?2012年5月,陈兴任尤溪县公安局局长后,对从事矿山经营、火工品销售、酒店经营等管理服务对象,按“1:1或1:0.5”月利息比例收息“分红”。最短的一笔50万元“入股”53天,他就要回50万元本金,后每年向该老板索要50万元,四年共计获利200万元。
所谓“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随之而来的便是利益捆绑、利益输送,甚至赤裸裸的权钱交易。尤为恶劣的是,身为基层公安系统主要领导,陈兴却长期参与赌博,赌资数额巨大,甚至开设赌场从中抽头渔利。
2016年7月,陈兴转任梅列区副区长、三明市公安局梅列分局局长后,因为同学的说情送礼,对该局刑警队侦办游戏机赌博案件进行干涉插手,在处理上做了不正确的指示,把本应当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给案件的后期侦办带来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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