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享政策鼓励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在《电商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中表示,《电商法》的修改思路主要是遵循规范经营与促进发展并重,保障并支持电商创新发展,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对有关方面认识尚不一致、还看不准的问题,仅作原则规定或不作规定。
周汉华认为,作为一部规范和促进电商健康发展的综合性法规,《电商法》只是对跨境电商做了一些原则上的规定,对代购这种业态的影响还不到终结这个程度,就此说海外代购到了末日是不准确的。总体而言,《电商法》对于跨境电商是持鼓励态度的。例如,《电商法》的第五章明确写到,国家促进跨境电商发展,建立健全适应跨境电商特点的海关、税收、进出境检验检疫、支付结算等管理制度。
电商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国家对跨境电商的支持是明确的,同时,国家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从事跨境电商。对于个人代购,《电商法》并没有禁止,但更多细则还需要部门规章和行政法规来调整。
个人代购面临转型
《电商法》对电商经营者做出了明确定义,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商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它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商经营者。
周汉华表示,这就是说,除了电商平台上的商家,那些通过微信、网络直播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都涵盖在内。一般所称的海外代购大多通过社交平台完成交易,属于跨境电商经营者,是《电商法》的适用对象。
从本质上看,海外代购的成本相对较低,催生了需求,这一正常的市场行为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不过,从事跨境电商,本来就应当遵守进出口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即使是个人从境外携带商品入境,也需要遵守海关、出入境、免税商店等的相关规定。因此,海外代购们从事跨境代购的法律风险是确定的、税务风险也是真实存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