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国评论通讯社
首页|头条|焦点|大陆|台湾|港澳|国际|美国|两岸|华人|经济|财经|军情|社会
人物|文萃|图片|文化|娱乐|评论|社评|快评|观察|专论|网评|外电|智库|智囊
专题|专访|专页|周边|诗词|出版|编译|网书|数据|动态|电讯|名家|记者|简介
   2025年2月21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加入最爱】【中评邮箱
您的位置:首页 ->> 中评电讯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 
政务处分法、监察官法今年将研究起草
http://www.CRNTT.com   2019-02-16 11:37:30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15日透露,今年将研究起草政务处分法、监察官法。这两项法规均已经纳入去年9月公布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图片来源网络)
  中评社北京2月16日电/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15日透露,今年将研究起草政务处分法、监察官法。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这两项法规均已经纳入去年9月公布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政务处分法 将党内法规纪律转化为对公职人员的要求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今年将重点推进有关法规项目的研究起草工作。例如,研究起草政务处分法,将党内法规中有关纪律转化为对公职人员的要求。

  去年3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监察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政务处分”这一法律概念。具体来说,政务处分是指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处置的一种形式。作出政务处分的主体是监察机关,对象即监察对象,包括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据包括监察法、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根据要求,公职人员中的中共党员严重违反党纪并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党组织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后,再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监察机关对公职人员中的中共党员给予政务处分,一般应当与党纪处分的轻重程度相匹配。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已将制定政务处分法列入第一类项目。

  监察官法 将明确监察官的条件、任免、等级设置

   


【 第1页 第2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
首页 | 港澳新闻 | 国际时事 | 两岸专区 | 军事聚焦 | 评论世界 | 财经视角 | 文萃大观 | 中评电讯 | 时事专题
关于我们 | 中评动态 | 招聘人才 | 联系方式 | 链接方式 | 中评律师 | 验证记者证 | 免责条款
     最佳浏览模式:1024x768或800X600分辨率   © Copyright 中国评论通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