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增值税改革 进一步打开药品降价空间
2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罕见病药品给予增值税优惠,这是继对抗癌药实行增值税优惠后对医药领域实行的又一减税举措。将有利于保障罕见病患者的用药需求,有利于支持罕见病药品的研发创新,有利于进一步打开药品降价空间。
为了支持药品的研发,降低患者的费用负担,完善医疗服务,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税收政策的支持力度,出台了一系列医药行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税政司负责人徐国乔介绍说:“主要包括对医院等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医疗机构接受其他医疗机构委托,提供符合条件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药品生产企业提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的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以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进口抗癌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接下来,财政部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好药品的税收政策,支持制药产业的发展,切实保障患者的用药需求。结合罕见病药品的更新,适时发文明确后续批次享受增值税政策的罕见病药品清单,同时也结合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不断完善增值税制度安排,优化药品的税收环境。
(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