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表示,开设此次拍卖专场前,西泠印社一共报了59个标的要求审查,当时组织专家对其提供的材料和器物进行核查时,撤掉了25件(套)标的,同意上拍的有34个。“但是,我们在接到国家文物局的函件后,又将标准把得更严了一点,从10日至13日再次对材料和器物的存疑性进行了核查,13日作出撤拍通知后,在当晚的预展中就将29个疑似标的撤掉了。”
15日拍卖当晚,在浙江省文物局的监督下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对剩下的5个标的进行了拍卖,并公开宣布了已经撤拍的标的。
杨文庆解释道,举报人并没有指出哪件标的存在问题,此次复核将标准把得更严并不代表此前的把关不严,因为按照国家文物局文物拍卖标的管理办法的规定,有8类文物是不允许拍卖的,审核工作是据此要求来做的。“只要不在这个范围内都是可以拍卖和交易的,并不是说所有的文物都不能拍卖。”按照规定,以1949年为界限,在此之前出土的文物是允许收藏和买卖的。
他告诉北青报记者,目前并不能确定撤掉的就是不合法的拍卖标的,否则就会移交司法和公安处理,而不是行政处理这么简单。“只能说是省文物局认为对标准的认定、审核把关不够严。”
困境
藏品来源很难查证和审核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负责文物拍卖相关工作的余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拍卖行在征集藏品时,可能会出现一些来源不明的东西,但是藏家不会告知,其实是很难去查证和审核的。“在签订的合同中就有一条保证来源合法的承诺,要求收藏者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他表示,对于出现走私、盗墓而来的文物,拍卖公司基本不会存在合谋或者未经审核违法拍卖的情况,因为拍卖公司这样做了是会受到处罚、追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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