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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请遵守中国法律
http://www.CRNTT.com   2020-03-19 21:44:56


青岛流亭国际机场海关人员向旅客示意填写《入境健康申明卡》。新华社发
  美国输入、北京上报的新冠肺炎确诊者黎某,在美期间就发热、咳嗽,多次就诊,她却隐瞒病史,隐瞒丈夫、儿子同行。北京顺义公安分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对黎某立案侦查。据国家卫健委官方网站,截至3月16日24时,我国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43例,而据不完全统计,其中至少11人因瞒报被调查。

  携毒而来,还隐瞒不报,输入性病例像浙江瑞安吴某、河北石家庄蔡某、宁夏银川陈某等,真正是“犯众怒”,于情于理都触及了公众底线。你在外面犯难了,“想回家”也在情理之中,但这样的人士,不要说中国不欢迎,恐怕世界上哪个国家都不会欢迎。

  瞒报健康卡、吃药隐瞒体温等6类行为将处刑责!奉劝所有落地中国的人员,要把中国的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了解一下。中国海关总署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明确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的“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有关法律适用问题。

  在抗疫的当下,遵守中国法律就是尊重自己、保护自己和他人。当下真的太需要“共情”心理了,无数的志愿者、工作者可是冒着生命危险、以劳累之躯接待远道而来的人士的。有了“共情”心理,怎么还会不配合体温监测,拒绝或者不配合隔离、留验、就地诊验、转诊,擅自脱离诊疗等?哪还会有开水不行非要矿泉水的“不懂事”?任性真的不该,请多理解。触及公共安全法律红线,后果只能自己扛。

  救护的温情和法治的刚性,是中国防范境外疫情输入扩散的两端。对虚报信息、隐瞒病情等拒绝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必究。(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秦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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