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7月7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林廷海身为村党委书记、冉隆友身为村党委副书记,2008年10月共同商量并违规决定向该村种粮大户收取补贴款共计5.2万元用于村集体开支,属于乱收费违纪行为……”日前,重庆市丰都县双路镇莲花洞村村党支部书记林廷海、村党委副书记冉隆友因违反群众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发现并查处这起村干部违规违纪问题,还要从一张12年前的借条说起。去年4月,丰都县启动巡乡带村,在巡察组进驻莲花洞村开展巡察工作期间,陆续有村民前来反映问题,还都是同一个问题。
“我要反映村干部违规收费,开空头借条的问题!”
“你看嘛,这张借条还是12年前村委给我们出具的,我们找了村里好几次……”
根据大家反映的情况,巡察组初步了解到莲花洞村党委书记林廷海、副书记冉隆友2008年违规向20余名农户收取补贴资金,之后以村委名义开具借条,至今未偿还给农户。
巡察组实地走访持有借条的相关农户、了解相关政策并查阅村级账务资料。随着调查核实工作的深入,12年前空头借条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原来,2008年4月30日,丰都县下发通知对全县单项作物规模种植20亩以上的大户按照每亩不超过200元的标准予以倾斜补贴,林廷海、冉隆友得知该政策后,二人商议,决定以“按照规定种粮补贴发放后必须向村委缴纳2000元‘补贴资金’”的名义向本村种粮大户每户收取2000元用于偿还村委债务和其他开支使用。
2008年10月,该村种粮补贴资金拨付到位,林廷海、冉隆友通知种粮大户到银行领取补贴款,并当场按每户2000元的标准,向26户种粮大户收取共计5.2万元“补贴资金”。
“当时我们不晓得收的2000元是啥子钱,糊里糊涂就交了,后来才听说其他村都没有收这个钱。”一些种粮大户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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