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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莱剂遭约谈违宪?顾立雄:言论自由有范围
http://www.CRNTT.com   2020-12-17 11:06:25


顾立雄(右)今天出席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左为蓝委李贵敏正在进行质询。(中评社 黄筱筠摄)
  中评社台北12月17日电(记者 黄筱筠)警方约谈反莱猪的精神科医生苏伟硕,中国国民党“立委”李贵敏上午质询问到,只因为他说莱剂有毒,蔡英文身为法律人的历史定位却发生违法违宪事情?“国安会秘书长”顾立雄答覆说,委员问的事情不是他主政事项,无法针对个案表达意见,但言论自由有一定范围,根据食品卫生管理法第46条之一是有相关要件下的制约。

  律师出身的顾立雄进一步读出法条说,言论自由有一定范围的,另根据食品卫生管理第46条之一,散播有关食品安全之谣言或不实讯息,足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币1百万元以下罚金,是有相关要件下的制约。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今天审查明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案关于“总统府”主管(不含“中央研究院”)收支部分,并处理今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关于“总统府”预算冻结项目1案。“总统府”秘书长李大维、副秘书长李俊俋、“国安会”秘书长顾立雄、副秘书长徐斯俭、“国史馆”长陈仪深等人出席。

  李贵敏询问顾立雄、“总统府”秘书长李大维、副秘书长李俊俋等,“总统府”认为台湾人民要不要言论自由?李大维先回答,依据“宪法”当然。

  顾立雄说,从“国安”观点来看,面对敌对势力要建立一定防卫机制。李俊俋表示,“宪法”保障人民言论自由,他认同。

  李贵敏表示,反莱剂医师苏伟硕被约谈,以法律人角度认为这样约谈意见不一样的人,查水表不是第一次,难道蔡英文历史定位是法律人,却发生违法违宪的事情?

  顾立雄答覆说,我想李委员也是法律人,应该很清楚“宪法”言论自由受到“宪法”第23条的比例原则限制,从“国安”角度来看我们还是有危机中“国家”,受到敌对势力不断渗透,有民主防卫必要。委员问的事情不是他主政事项,无法表达意见。

  李贵敏询问,你认为是“卫福部”移送警方调查,但是你刚念的条文是说假讯息,为什么有毒是假讯息,无毒不是假讯息?你判断事情有事先的立场吗?

  顾立雄强调,这不是“国安会”主政范围,个案由权责单位去查处,这个部分要有相关单位去调查,他无法对个案做出评论。

  李贵敏又问,有毒、无毒有没有“国安”问题?顾立雄说,“国安会”关切是有没有利用民主机制进行舆论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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