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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贷”都有哪些风险?
http://www.CRNTT.com   2020-12-20 10:18:40


 
  对此,法官建议,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时,双方应约定不超过3个月的支付周期,通常为“押一付三”,避免一次性支付一年及以上的房租,以防租赁中介公司因经营不善跑路进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造成“房钱两空”。

  租客支付房租和押金时,应向合同约定的公司账户(出租方为公司)、个人账户(出租方为个人)支付款项。当出租方为公司时,应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账户账号,租客切勿向合同约定之外的公司账户、业务员个人账户或其他账户(包括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款项。转账支付时,应保留转账凭证,现金支付时应要求收款方出具收据。

  问:“租金贷”都有哪些风险?

  答:“租金贷”是指租客在与住房租赁企业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与该企业合作的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通常由金融机构替租客支付全年房租,租客向金融机构按月偿还租房贷款,同时还要另行支付一笔服务费。

  然而,部分租赁企业却利用种种优惠诱导租客签订贷款合同,并借助“租金贷”业务急速扩张,形成资金池。一旦长租公寓跑路,租客往往面临被房东驱逐又要偿还“租金贷”的窘境。

  9月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发布通知,就《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第二十三条规定,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以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不得以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不得在住房租赁合同中包含租金贷款相关内容。商业银行发放住房租金贷款,应当以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为依据,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住房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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