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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万工伤赔偿90万给律师
http://www.CRNTT.com   2020-12-28 14:58:55


 
  该案中,劳动者本来就是弱势方,受伤后更处于不利地位,涉事律所代理诉讼拿到了一半的高额赔偿金,远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明确的收费“天花板”,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难免给人不择手段、不分对象“吸金”之感,也无助于律所良好形象的维系。

  这倒不是说,要完全从道德角度看待对工伤赔偿案件风险代理现象。虽然不容于法律,但此举客观上确实起到了维护农民工权益、为其伸张正义的作用——比起农民工维权无门,有人帮他们显然是更优选择。考虑到工伤赔偿案件囿于农民工没有合同与证据意识等因素,胜诉率不算很高,律所或律师代理也会冒不小的风险——如果打输了官司,也是白忙一场;且不管结果如何,律所在此过程中都付出了不小的时间成本和专业能力。一味对律师进行道德苛责,无益于从根本上解决此类现象。

  更积极的办法,是正视农民工维权和律师的双重困局,正如某些专业人士指出的,要实现弱势群体维权和律师合法收益这种双赢,不妨对相关法律进行修改,可以考虑将工伤赔偿列入收取风险代理收费的范畴,并明确规定律师只能收取较低比例。同时,则加大对工伤赔偿类案件的法律援助,通过由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工会法律援助及律师公益性法律援助等方式解决难题。

  具体到此事,律所不是扶贫机构,却也不能成为“趁人之危”的“吸金兽”。当然,如何为工伤赔偿案件打开一条“绿色通道”,为困难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减免诉讼费用等“救济”,也应成为立法者考虑的现实课题。毕竟,保护劳动者权益,也应从法律条文照进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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