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依照法规处理
违法捕捞行为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依法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的禁捕工作,重点严厉打击“绝户网”“迷魂阵”“电毒炸”、地笼、滚钩等违法捕捞行为。在禁捕期内和禁捕范围内违法从事天然渔业资源捕捞的,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处理。
举报电话
鼓励广大群众劝阻、制止和举报违法捕捞、违规垂钓行为。
举报电话:市公安局110,市农业农村局0719-8111831、13177465505。
十年全面禁渔
对汉江生态系统的保护
具有历史意义
也为汉江里许多物种的保护,带来了更大的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