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我国广告法第一章第四条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此外,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所以,这一次,麦当劳的“以实物为准”是否还能“包治百病”,还得看相关职能部门对此事的界定。还有,对于“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为准”这一说法下,商品宣传图和实物可以差多少,也需要职能部门给出界定。说实话,众消费者苦此说法久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