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月31日电/据大公网报道,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陈勇:
夏博义作为大律师本应对基本法有充分认知,但他以大律师公会主席身份口出妄言,若为无知,则其资格需被审核;若是知法犯法、颠倒黑白,则罪加一等。
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
大律师公会因过分政治化被诟病,原本换届应是一个好的开始,但夏博义“一开波”又对政治高谈阔论,令大律师公会的其他成员被迫染上政治色彩。
自由党副主席邵家辉:
夏博义身为资深大律师,随意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的香港国安法提出修改意见,是远远高估了自身能量,亦贬低了自己的专业操守。
大律师龚静仪:
夏博义应多了解香港人民的真实民意,“了解下有几百万人在短期内签名支持国安法”,就会明白现时的国安法是何等众望所归,且符合香港现代社会的民主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