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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中国驱逐舰在海上航行(2013年3月26日摄)。新华社发 |
中评社香港2月28日电/《外交政策》双月刊最近刊登一篇文章,提出美国不仅应继续在南海开展所谓“航行自由行动”,甚至宣布所谓的“航行自由行动”不容谈判。拜登政府上台后,已经开展了两次“航行自由行动”。但是,继续该行动是个糟糕的建议。美国所谓“航行自由行动”可以说违反了国际法,是为间谍活动自由打掩护,加大了对抗与冲突的风险,不受东南亚国家欢迎,总体上是无效的,法律上是多余的。
美国《国家利益》双月刊网站2月23日发表中国南海研究院客座研究员马克•巴伦西亚的文章,作者认为,虽然美国一再否认,但是美国针对中国的“航行自由行动”始终带有政治目的——恐吓中国修改政策。实际上,有人认为“航行自由行动”也是为了“打消美国在该地区的盟友与伙伴对美国承诺的疑虑”。
美国对于“航行自由行动”的解释言不由衷。美国说“航行自由行动”证明幷保护了航行自由,挑战违反这一原则的声索。但是,美国佯装不知地将商业航行自由与刺探别国的军事舰只的航行自由混为一谈。
中国从未试图干涉商业航行自由,而美国对此心知肚明。
美国前海军作战部长约翰•理查森上将曾宣称美国的航行自由行动“本意是非挑衅性、非升级性的”。
那也许是美国的本意,但是理查森深知中国视“航行自由行动”为威胁使用武力,加剧对抗的可能性。
由于这个风险,这些行动也不受东南亚国家的欢迎。马来西亚外长希沙姆丁•侯赛因曾经表示:“虽然国际法保障航行自由,但是军舰和船只出现在南海可能加剧紧张局势,进而导致可能影响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的误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