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3月1日电/网评:“形式主义加班”让奋斗变了味
来源:东方网 作者:张玉胜
晚上9点,郭荣结束了一天的工作,看到部门主任办公室的灯熄灭,他才站起身来,关上发烫的电脑。走出单位大门时,他感到很疲惫。明明朝九晚五可以完成的工作,却忙活到这个点儿。“领导不走我不走”的形式主义加班,让职场青年颇为困惑。春节前夕,人民网的领导留言板上,有网友吐槽节假日期间,一些单位的强制加班过于形式主义。(2月26日《中国青年报》
近年来,人们对随意占用员工休息时间的加班越来越不看好,甚至有不少年轻求职者在应聘时就公开亮明对加班说不的反对态度。可如今更有“灯光为领导而亮”“领导不走我不走”的形式主义加班,这难免会使人们对“加班文化”的厌恶感雪上加霜。一项在线调查数据显示,参与投票的3712名网友中,有87.5%的人认为“形式主义加班”没有必要。
曾几何时,人们对职场必要的加班是赋予积极寓意和正面评价的。我国《劳动法》为企业合法、必要的“延长工作时间”,列举出三种情形:“(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由此不难看出其蕴涵的努力、敬业、奉献、奋斗意味。至于对“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而实施的加班,则明确附加了“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和“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三个重要前提。
“形式主义加班”显然不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更非“需要紧急处理”和“必须及时抢修”的特殊情形,而纯属作秀、表演、磨洋工、刷存在感、给领导看的“伪加班”。具体行为表现有两种:一是到点不下班,非等领导“发话”或“先走”,其目的就是要给领导留下好印象;二是放假不休息。学生已放假离校、节假日已休市,但幼儿园、学校和证券管理部门还一刀切安排值班,意在为谋取加班费做口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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