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条 鼓励台湾乡村建设规划设计师到大陆从事规划设计工作。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服务现行管理办法,台湾乡村建设规划设计师可积极参与市县及以下详细规划(包括村庄规划)编制,以及法定规划以外的城市设计和法定规划编制的前期方案研究,有关部门已将该部分技术市场完全交由市场机制调节,不再另设规划资质要求。台湾乡村建设规划设计师可以用好乡村振兴的机遇,积极参与乡村规划编制、美丽乡村营造、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利用等工作。
第19条 台湾同胞在大陆从事农渔业生产,可申请接受创业培训,扎根乡村、服务农业、带动农民的纳入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范围。
近年来,一批台湾同胞在乡村投资兴业,从事农渔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乡土特色产业等。大陆将根据《关于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的意见》,把台湾同胞纳入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支持范围,鼓励其入乡创业创新。
第20条 从事水利领域设备生产的台资企业可将符合条件的产品和技术申报纳入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
为扩大水利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宣传,推动其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水利部组织科技推广中心自2007年起每年遴选技术先进、经济适用、成熟管用的技术、产品、材料及工艺,编制《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向社会发布,并向技术持有单位颁发《水利先进实用技术推广证书》,成为水利行业获取水利先进实用技术的重要渠道,有力推进了水利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大陆欢迎并支持拥有水利先进实用技术的台资企业积极申报先进实用技术纳入“指导目录”,通过“指导目录”提高科研技术成果转化水平。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可直接向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申报,或通过企业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申报。
第21条 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可同等参与茶叶、水果、花卉等农林产品的国家标准起草工作,共同促进两岸标准互联互通。
2019年以来,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两岸标准化领域互联互通相关政策措施研究、制订、落实工作,推动《台式乌龙茶》(GB/T 39563-2020)《台式乌龙茶加工技术规范》(GB/T 39562-2020)两项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大陆鼓励台胞台企参与茶叶、水果、花卉等农林产品国家标准起草工作,在标准立项、征求意见、标准实施等过程中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两岸标准互联互通。
第22条 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与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产品经营企业、协会合作,推介、销售优质农产品。支持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参与各类线上线下农产品订货会、对接会,拓展大陆内销市场。
近年来,为帮助台胞台企拓展大陆内销市场,商务部、供销总社等部门指导举办各类线上线下农产品订货会、对接会,助力台胞台企与优质农产品流通企业进行对接,取得积极成效。大陆将继续支持台胞台企与中国果品流通协会、中国茶叶流通协会等行业协会对接,邀请台胞台企参加在大陆举办的果品、茶叶等采购对接、展示展销和技术交流等活动,开拓大陆内销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