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六条”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非普通住房、拥有1套住房或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分别提高了10%,强调进一步规范房地产金融秩序,明确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实施好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加强个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严防信用贷、消费贷、经营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对于居民家庭在外地有一笔已结清的住房贷款,在东莞市有1套住房且住房贷款未结清的情况,如能提供该外地住房属地相关部门出具的查册证明,证明该外地住房已不在居民家庭名下的,则在东莞市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若无法证明外地住房不在该居民家庭名下,则在东莞市购房时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四、加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监管
为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莞六条”加强分类指导。对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申报价格高于近期属地镇街(园区)同类在售项目申报价格或本项目前期申报价格的,暂停核发预售许可证或暂不办理现售备案,旨在抑制不合理涨价预期,引导开发企业理性拿地。
同时,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进一步完善土地市场管理。通过加大住宅用地供应、优化住房供应结构等措施,促进供需关系平衡。通过加大人才安居房筹集力度、加快推进配建安居房配租配售及限价住房落地实施等措施,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旨在从土地供应源头稳定房价预期,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五、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及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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