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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研香港”举办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意见调查发布会(图片来源:青研香港) |
青研香港发言人周元谷指出,爱国爱港阵营早前一连11天发起支持人大311决定的联署行动,收集到超过238万个市民的签名,很多联署街站都可见到市民积极参与的场面。而这次的调查结果也证明人大决定确实得到广大市民支持,正如中联办主任骆惠宁所言:民意浩荡,不可阻挡。他认为,香港近数年间经历不少政治纷争,以至一些支持黑暴,勾结境外势力的政客也能够走入议会,充份反映现时的选举制度存在漏洞,中央政府提出“爱国者治港”重要原则,作出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决定,有“拨乱反正”的现实需要和作用。
青研香港成员庄展铭认为完善选举制度对青少年而言也是一种保护。过往,反对派鼓吹“违法达义”和“港独自决”等极端主张,煽动年轻人以暴力方式表达诉求,但在年轻人“送头”之后,他们自己却可以坐享政治利益。《港区国安法》的实施,令这些“叫人冲、自己松,叫人守、自己走”的政客承担刑事责任;而完善选举制度,则可防止再有反对派政客鼓吹违法主张以赚取政治资本,保护青年人免受荼毒。
青研香港召集人陈志豪认为,宪法是基本法的权力来源,也是香港政治制度的最终法理依据。根据宪法第31条和62条,全国人大对香港特区有创制权及规定有关制度的宪制性权力,所以香港在完善选举制度的过程中,必须全面贯彻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他又指出,现时立法会地区直选议员之间的同质性很高,除了所关注的地区议题不同外,其余的经济民生议题往往会有差不多的取态。制度完善后,地区直选的议席仍然保留,普罗大众仍然能够以选票表达诉求,地区议题仍可被带入议会。与此同时,由选举委员会选出的议员可涵盖跨阶层和跨界别的利益,并不单纯考量地区意见,反而更能从香港全局作出决定,体现更广泛的代表性和更进步的民主。
青研香港顾问、立法会议员陈恒镔指出,“爱国者治港”是“一国两制”方针政策的核心要义,完善选举制度可为“爱国者治港”的落实提供制度性保障。民主没有“标准答案”,以单一标准或维度作出“民主倒车”的批评十分片面。基本法正文中“循序渐进”的原则和“双普选”的终极目标没有改变,透过对选委会的重构和赋权,扩大均衡参与和代表性,从而建立符合香港实际情况、有香港特色的民主制度,充份体现了“一国两制”的进步性和生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