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4月2日电/据大公报报道,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资深大律师李柱铭和大律师吴霭仪等九人,被控于前年8月18日干犯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罪,当中区诺轩和梁耀忠两人早于受审前已认罪,其余七名被告否认控罪,案件昨日于西九龙法院裁决。法官指出,七名被告带头持巨型横额游行,显然口称的“流水式”疏散计划只是幌子,裁定两罪全部成立。
除了黎智英及另外两人因另案正在还押或服刑,法官暂准其余六名被告保释至4月16日候判,但强调有机会判处监禁式刑罚。\大公报记者 胡家俊
“声讨政治黑暴黑手!”多名市民在裁决前分批在法院外示威,促请法庭重判以黎智英为首的一班被告。因涉嫌违反《国安法》而被还押的黎智英、本港资历最深的资深大律师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大律师吴霭仪、律师何俊仁,以及李卓人、梁国雄、何秀兰七名被告,昨日齐齐坐在犯人栏内听取裁决。
经过20日审讯,判词长达89页,法官胡雅文表示,确认当日由维园至中环遮打道的集结属于未经批准集结,“我肯定与疏散计划完全无关”。
携巨型横额 带领人群
据判词指出,各被告在今次带头游行担当着象征角色,游行期间的口号“没有一个字与疏散有关”,反而更像“集会号召”,游行路线与警方反对的路线一致,绝非巧合。由于民阵事前已高调宣传是次未经批准的游行,警方亦公开反对,故各被告若辩称不是明知而参与“肯定不可信”。
至于黎智英等人是否有份组织,法官指出他们纵然没有站台发言,但他们携同巨型横额、带领人群游行的方向,“他们一起行动,罪责亦是一样”。当中黎智英曾辩称,他只是应邀“跟人行”,法官拒绝接纳其辩解。最终法官亦驳回了辩方就罪行相关的违宪挑战,裁定七名被告的组织及参与两罪皆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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