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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徐丽泰认为,完善选举制度具必要性,绝非矫枉过正(图片来源:大公报) |
中评社北京4月5日电/据大公报记者龚学鸣报道,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范徐丽泰昨日在电视节目中表示,近年来特区立法会乱象丛生,完善选举制度具必要性,绝非所谓的矫枉过正。她认为,反对声音今后仍可在立法会存在,但立法会不可以再有揽炒派。
让行政主导更好地运作
新修订的基本法附件二规定,特区立法会议员每届90人,其中40人由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范徐丽泰认为,由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立法会议员,其理念与特区政府、行政长官的理念相似,相信有关制度的完善,有利于让行政主导的政治体制得以更好地运作、政府更顺畅地施政,全港市民亦能从中受益。
基本法附件二亦规定,候选人须获得选举委员会每个界别不少于2名、不多于4名委员的提名。对此,范徐丽泰直言,如果在300人的界别中竟找不到两人支持,那么有关人士应否参选都成了问题,因为相关要求可谓“太简单”。她亦说,分区直选每个选区选举产生两名议员,此外,选委会中亦有分区委员会等地区组织的代表,可以说,绝不会出现市民的想法心声无人知晓的情况。
范徐丽泰认为,反对声音今后仍可在立法会存在,但立法会不可以再有揽炒派。她说,符合提名资格的人士绝不能够损害香港的繁荣稳定。“如果现在有一些去过美国,跟美国政要很兴奋、很开心拍照的人,我想他们不用想,因为他们邀请外国干预、绝不是爱国者。如果你无好理由,而在立法会捣乱、恶意拉布,这就是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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