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4月15日电/据人民网报道,国家统计局即将公布2021年一季度多项宏观经济数据。其中,国内生产总值(GDP)无疑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众所周知,GDP是国民经济核算的核心指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状况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那么,GDP究竟是如何进行核算的?现有的核算方法是否能够真实反映我国经济增长状况?对此,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给出了权威解答。
GDP是如何进行核算的?
GDP核算有三种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从不同角度反映国民经济生产活动最终成果。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季度GDP是以生产法为基础核算的结果。
——生产法是从常住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创造新增价值的角度,衡量核算期内生产活动最终成果的方法。即从生产过程中创造的货物和服务价值中,扣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货物和服务价值,得到增加值。将国民经济各行业生产法增加值相加,得到生产法国内生产总值。
核算公式:GDP=总产出-中间投入
——收入法是从常住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形成收入角度来反映核算期内生产活动最终成果的方法。按照这种核算方法,增加值由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部分相加得到。国民经济各行业收入法增加值之和等于收入法国内生产总值。
核算公式:GDP=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支出法是从货物和服务最终使用的角度,衡量所有常住单位核算期内生产活动最终成果的方法。包括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三部分。
核算公式:GDP=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
理论上,通过三种不同方法核算的国内生产总值结果应当一致,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资料来源不同,不同计算方法所得出的结果会出现差异,这种差异称为统计误差,统计误差在一定范围内是可接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