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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淑庄等涉违限聚令提堂
http://www.CRNTT.com   2021-04-20 10:12:25


  中评社北京4月20日电/据大公报报道,去年4月全城对“酒吧群组”闻之色变期间,时任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陈淑庄及香港中小企食店联盟召集人林瑞华却涉违反限聚令,与近30人在酒吧内聚会。陈、林及酒吧负责人事后被票控,三人否认控罪,案件昨于九龙城法院开审。目击市民作供时批评陈淑庄等人公然违法,“好离谱,立咗例都好似目无王法咁。”

  案中被告陈淑庄、林瑞华分别被票控在去年4月2日晚至3日凌晨,在深水埗大南街“HANDS”酒吧违反限聚令,酒吧负责人陈伟才则被票控两罪,包括营运受禁群组聚集进行的地方,以及未有遵从当局指示为客人量体温、又容许场内多于四人一枱。

  在酒吧外目击事发经过的证人潘美美供称,当日她与三名友人叙旧,当中两人进入了“HANDS”用餐,她与另一人会合前先在邻铺食糖水。其间,潘看见25至30人进入酒吧,觉得在疫情下甚为奇怪,当时心想:“可能会有疫情爆发、又可能有坏分子在里面聚集,我好担心。”

  目睹陈入酒吧 步履不稳离开

  惟当时酒吧照常营业,令潘美美难以置信,“我都唔敢相信喺限聚令下,仲有咁多人入咗去,而酒吧又畀咁多人入去。”潘遂决定报警跟进。之后她目睹陈淑庄进入酒吧,场内随即传出起哄和欢呼声。数分钟后,有军装警员一度到场调查,之后陈淑庄似乎步履不稳地离开。

  辩方质疑潘美美的证供不尽不实,例如潘报警时自称姓黄,后来落口供时才坦承自己姓潘。潘美美对此举解释:“时局咁乱,又见到陈淑庄咁敏感嘅人物;保护自己,都系人之常情。”

  案中另有一段插曲,控方透露原需传召两名市民证人,唯其中一人未能成功派票,另一人则向警员表明拒绝出庭作供,裁判官昨向拒绝作供的证人颁拘捕令。控方称若最终该证人拒绝作供,控方将被迫对陈伟才其中一罪撤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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