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4月20日电/据《经济日报》报道,近日,由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出台的《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引发各界广泛关注。业内专家认为,该征求意见稿最大的亮点是信用评级制度供给侧创新,为高标准债券市场体系健全了制度基础;债券市场取消强制评级是大势所趋,这一制度调整将推动评级行业发展由监管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变,这对发行人、投资机构和评级行业将产生深远影响,行业的竞争格局也将重塑。
一直以来,国内信用评级行业因评级虚高、区分度不够、发挥作用有限等问题被各界诟病。尤其是近一段时期以来,违约事件频发,评级业再次被推至风口浪尖。为提升我国信用评级的质量和竞争力,推动信用评级行业更好服务债券市场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和证监会起草了《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于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知》将对信用评级行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行业该如何应对?经济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
针对痛点开良方
“《通知》的出台,有望提升信用评级服务供给质量,充分发挥市场风险揭示功能,为投资者投资决策提供可靠参考,促进国内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分析说。
首都师范大学信用立法与信用评估研究中心研究员薛方认为,《通知》立足提升信用评级质量,从规范性、独立性、质量控制、公司治理等方面强化信用评级行业要求,压实评级机构作为独立第三方“守门人”角色和中介责任,引导其将声誉机制作为生存之本,为市场提供增量信息,充分发挥信用风险揭示功能。《通知》最大的亮点是信用评级制度供给侧创新,为高标准债券市场体系健全了制度基础。
“目前的信用评级市场,一方面产品同质化竞争加剧,‘以价定级、以级定价’恶性竞争顽疾凸显。另一方面,市场对评级认知存在误区,对评级使用存在过度依赖的问题,导致评级功能扭曲。”薛方说,信用评级普遍存在有效性不足的问题,行业风险警示度不足、评级虚高、信息披露合规性明显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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