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这种情况,中宣部版权管理局昨天明确态度。于慈珂说:“作品未经许可不得传播使用,这是著作权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当然也适用于影视作品。”
于慈珂说,今年,国家版权局将按照中央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部署,积极回应广大权利人的呼声,支持、保护广大权利人的合法诉求。
“要继续加大对短视频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整治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授权复制、表演、传播他人影视、音乐等作品的侵权行为。”于慈珂说。
国家版权局还将推动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运营企业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版权制度建设,完善版权投诉处理机制,有效履行违法犯罪线索报告和配合调查义务。
法律方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将于6月1日正式生效,其中规定对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并将法定赔偿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业内人士认为,违法成本的提高,将有效约束明知故犯者。
此外,有关部门今年将组织开展“剑网2021”专项行动,加强对网络视频、音乐、文学等领域主要网络服务商的重点监管,强化对网络直播、自媒体等新业态的版权监管,巩固版权治理成果,推动互联网企业全面履行主体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