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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伦敦金诈骗案,并展示检获物品和大量现金。(图片来源:大公报) |
中评社北京4月28日电/据大公报报道,警方侦破一宗跨境伦敦金骗案,骗徒藉词“低风险、高回报”,甚至讹称“一定赚”,在2013年至2018年间透过内地一间中介公司举办多场所谓投资讲座,洗脑式诱骗116名或以上内地人投资伦敦金计划,受害人合共损失约2.36亿港元。警方前日拘捕七名男女,包括一间本地金融公司负责人、董事等,行动中检获大批证物和冻结7700万元资产。
拘七人包括公司董事
警方在行动中拘捕的五男两女,年龄介乎35至76岁,他们涉嫌“串谋诈骗”及“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俗称“洗黑钱”)罪,当中六人是港人,另一人为法国籍长期居港人士,能说广东话,他们的角色包括公司负责人、董事及户口持有人。
商业罪案调查科讹骗案调查组叶永林警司表示,涉案诈骗集团利用本地伦敦金公司,透过内地资产管理公司作为中介,于2013年开始在内地举办多场所谓投资讲座,以每年回报13至27厘作招徕,吸引受害人投资伦敦金,又诱使受害人签署同意书,授权内地中介操控户口,作出不合理的伦敦金买卖,包括“高杠杆、高频率、高买低卖”等,令受害人损失所有投资本金。
该调查组总督察陆振中表示,调查当中,发现骗徒诱使内地人相信香港金融体系,令他们以为香港的伦敦金公司一定是正当的。此外对投资者的问题作含糊不清的回答,包括提供复杂算式,不断洗脑式讹称“一定赚”,总之就是让投资者“唔清唔楚”。
早前,两名内地律师代表116名内地受害人向香港警方报案,指于2013年至2018年,透过内地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伦敦金后蒙受损失,怀疑受骗。警方展开深入调查,包括进行精密的财务分析和谘询相关专家的意见,最终锁定疑犯身份和犯案手法。据悉,受害人的投资年期大部分为一年至两年,损失合共2.36亿港元,最大一宗损失1300万港元,受害人60岁,为一间贸易公司经理,在两年内的全部投资亏损。
安排无谓买卖扣交易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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